首页 资讯信息 经济分析 OECD数据 世界银行数据 中国宏观经济数据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资讯信息 >  正文

商务部:六大措施加强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
2009-04-01 15:06  文章来源:新华网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商务部、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,提高市场监测和预测预警水平,更好地为搞活流通、扩大消费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。

  通知要求,各地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,做好市场监测、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:一是扩大监测范围,优化样本结构。不断提高监测样本的代表性和广泛性,更好地反映市场发展变化情况。二是狠抓信息报送,提高数据质量。三是深入基层一线,开展调查研究。深入超市、百货商场、批发市场、“万村千乡”农家店等经营一线,掌握第一手资料。四是加强运行分析,及时预测预警。加强监测信息的开发利用,做好市场运行分析,对趋势性、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出判断,增强分析的前瞻性和预见性。五是做好信息发布,提高服务水平。以“商务预报”为载体,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,更好地发挥信息引导作用。六是提升业务素质,强化队伍建设。配备和充实专职人员负责市场监测,通过岗位培训等措施,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。

  据悉,自2003年启动以来,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,目前样本企业已达2.1万余家,涉及批发、零售、餐饮等22个流通行业以及超市、百货店、专业店等7种零售业态。监测地域覆盖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、99%的地市和50%的县。



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 
版权所有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地  址: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
电子信箱:
商务部邮箱
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邮编:100176  电话:010-67800245
ICP备案编号:京ICP备05004093号